妮娜.佛斯特是一名檢察官,幾年來起訴了上百件的兒童性侵案件。然而,當兒子那坦尼遭性侵後,她決定要親手執行自己的正義,槍殺嫌犯。因為她知道,在這件事件中,自己不是一名檢察官,而是那坦尼的母親。
這本書讓我想到湊佳苗的《告白》
《告白》故事中的老師女兒被班上的學生殺害,自己身為教育者,卻不循原教育體制的方法處理,而是依自己的方式來告訴學生,殺人所應該接受的處罰。因為她清楚現有體制對未成年的保護,法律上的制裁在這位老師的認知下並無法伸張對自己女兒的正義。
當然,妮娜也很清楚,兒童性侵案件很難讓加害者受到制裁,即使判了刑,當十年過後加害者期滿出獄時,自己的兒子還未成年。更何況是在這冗長的審判過程中,自己的兒子必須被迫推上法庭,再一次受煎熬。
妮娜清楚知道:『在現實生活中,法院的法條並不是為了保護兒童,而是為了保護被告。』
當法律與道德碰撞,要如何取捨?檢察官昆丁當然站在殺人者必定受罰的一方。而妮娜為了陪伴在兒子的身旁,當然希望藉由自己檢察官的經驗來達到無罪開釋?兩方要如何說服法官和陪審團?這畢竟是一場超脫法律的對決!
書本原名《Perfect Match》真的很有意思
裡面好幾組人的關係都蠻微妙的
1. 妮娜.佛斯特 & 費雪.卡靈頓
在法庭上,律師費雪是檢察官妮娜最不願意遇到的人,因為費雪總能讓加害者安然離開法庭,檢察官與律師本是相對的敵人。但是,妮娜知道只有費雪能讓她無罪開釋。從前的敵人現在必須合作,以打贏這場官司。
費雪:「跟著我說:我是證人,我不是檢察官。」
妮娜:「費雪,看著我。我是那個逾越規範的女人。我做的事,是所有父母在碰到這種慘痛遭遇之後會想做的事。每個陪審員都睜大眼睛看著我,想要知道這個行為究竟是讓我成了怪物,還是英雄。」
妮娜:「結辯一向是我的拿手強項。」
費雪:「我則是擅長交叉詰問。」
2. 凱利伯.佛斯特 & 派屈克.杜沙姆
前者是妮娜的丈夫,而後者是妮娜的青梅竹馬。凱利伯知道之間的關係,而派屈克也能適時的保持界線。然而,當事件發生後,這三者的關係卻產生了微妙的變化。
派屈克:
「你想揍我嗎?」「來吧,揍我。」
「其實妮娜怕高。有時候甚至會反胃到暈眩。但是她太愛你了,願意跟著你到任何地方。那怕是三千呎的高山也無妨。」
凱利伯:
「然而在今天,派屈克眼神流露的不是羨慕,是悲傷。」
「羨慕是渴望得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。而悲傷,則是一度擁有,然後失去。」
3. 妮娜.佛斯特 & 昆丁.布朗
昆丁.布朗是一個光頭高大的黑人檢察官,卻和妮娜有類似的經驗,自己的兒子販毒,而不故壓力為兒子辯護。昆丁認為自己幫上了忙,讓兒子免於受刑,只不過要入感化院接受勒戒,然而卻得不到兒子和前妻的諒解。而在這些審判的日子中,漸漸去學習與兒子交流並面對之前的錯誤(?)。
警探:「你知道他是地方檢察官嗎?」昆丁:「我只知道,」「他是謀殺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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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當陪審團遲遲無法判定時,在原告及被告雙方同意下可交由法官裁決,只不過陪審團有可能基於情感而做出無罪開釋的判決,但法官一向以法律為根基來判決。
記得以前曾看過一部黑白片《十二怒漢》(12 Angry Men),就是一個以陪審團為主軸的經典電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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